舊有的中低收入戶補貼已跟不上通貨膨脹,做了補貼也無法改善生活。應該提供加倍的補貼以及免費的社會住宅,使其能夠立即疏解經濟上的壓力,可以安心接受職業培訓,找到工作,重新安居樂業。
信用破產者在債務清償期間如果能減少住的負擔,能夠幫助他們更快的清償債務,重新安居樂業。
台灣一直以來都有世界最嚴格的低收入戶認定標準(然後說自己貧窮率很低),導致有非常多需要受協助的家庭,無法獲得支持,這些家庭被迫維生,就容易受到非法誘惑的吸引,或是因不乾淨的居住環境或飲食而生病。如果能夠即時提供協助,不但可以減少社會成本,重新就業的他們也能增進社會生產力與稅收,一舉多得。
因此我們應該重新建立一套容易進入協助程序(寬進)、充分培訓回歸社會能力(培力)、提供短期的經濟支持(緩衝)這樣的社福制度,使這些人與家庭不會因為長期處於貧困狀態,導致與社會脫節,必須花更多的成本才能助其回歸社會。
這部分雖然有中央法規限制,但台北市能夠透過專案模式與已經在進行相關服務的NGO合作,公私合力打造出「沒有人會輕易脫隊」的社會安全網。
為了達到上述的效果,應該將需要扶助的個案進行分類,有不同的專責人員與配套給予協助,當意外發生時有急難的求助幫助渡過難關,有就業的輔導確認他們可以自給自足,而有些失去行為能力的人則進行長期的照護,不到最後一刻,不放棄任何一人。
這些內容其實長期以來都有類似的方案在推行,但長期執行不利,需要透過以下更多的配套來落實。
貧戶容易因為專注求生,工作偏向臨時性質,人際連結薄弱,漸漸變得與外界失去聯繫。我們應該幫助他們能夠建立互助的人際支持網絡,使他們能在實務上或心理上進行支持與資訊交流。
許多的貧戶有各種不同無法投入傳統工作的原因,可能是為照顧家人的時間破碎,可能是身體疾病的不良於行,但透過現代科技以及職業設計師的協助,替他們量身打造屬於他們的工作模式,幫助他們用自己的方式自給自足。如盲人雖然無法目視,但聽覺、語言表達與心智能力都是正常的,就可以利用輔具從事與視覺關聯較弱的工作,如客服、電話諮商、音樂混音等等工作。
大量的社會服務工作,必須仰賴專業社工才能落實。我們應該提升社工的人力與待遇,好像更多人能夠專注投入助人工作,並且給予充分授權,減少公文往返的虛耗,或是沒有彈性的規定造成錯失協助個案的機會。
脫貧工作絕不是單一部門可以完成的,工作輔導要仰賴職訓單位、生活安頓要仰賴社福單位、醫療照顧、居住環境、家暴問題、心理諮詢⋯⋯應視個案需求提供足夠的資源,因為每一次的脫貧,都可以減少社會負擔並且增進社會產值。我們要的不是「不出事就好」,而是「真正讓個案重生」。
過往社工容易被議員、長官任意差使,去進行各種雜務的支援,使他們無法照顧手中個案。我們應該杜絕這樣漠視專業的行為,讓社工能夠專心做好自己的本職,幫助需要的人。
透過食物銀行的建立,能夠確實降低貧戶的生活負擔,並且讓里長能夠在提供物資的同時,進行社區關懷以及工作介紹、社工轉介等媒合工作,讓社區之中隨時有家庭發生狀況,都能夠在第一時間獲得通報與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