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於1995年之前,企業利潤與員工薪資是同步成長的。但在1995年之後的25年來,企業利潤明顯提升,外匯存底成長31倍,但基本薪資卻漲不到4倍。如果依照企業利潤的提升比例來計算,台灣今年的合理基本薪資應為4萬2左右。
地方自治法授權直轄市擁有工商輔導與管理的自治權,因此我們主張設立「台北市特別基本工資自治條例」,讓台北市擁有4萬以上的基本工資。透過基本工資的提升,將促進民間消費,加速經濟復甦與成長。
對於剛調漲期間,受到衝擊的中小企業將進行配套補助,幫助雇主渡過過渡期,創造雇主生意好做,員工薪水好用的雙贏局面。
對於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提供更高的所得替代率,使失業者能夠更專心的尋找適合的工作,以及參與技能提升的職業訓練,並且提供定期的諮詢協助,幫助失業者找到更理想、更符合自己所需的新工作。
現有的職訓課程種類有限,且沒有完全與市場接軌。職訓單位應該隨時與業界同步,理解市場所缺乏的人才,開立相關的課程。如此企業能獲得適合的人才,而勞工也會因為從事趨勢上的工作獲得更優渥的薪資,便能促進整體社會各產業的繁榮。
台北市職訓中心的網站非常難用,求職者與潛在受訓者完全無法從網站中獲得明確的資訊。在非常不明顯的地方找到課程列表後,每個培訓課程也只有提供訓練時數和內容,完全沒有提及這個職業的參考薪資、工作時數與條件等資訊,對於使用者而言,完全沒有參考價值。
市府應當提供更易懂、親民的使用介面,讓使用者能夠找到真正適合自己需求的培訓課程,並且在培訓完成後順利進入理想的職場工作。
自由工作者的勞動權益長期被忽視,而且沒有機會接受專業的法律培訓,更沒有足夠的財力聘請法律顧問。透過政府提供各種自由工作者的定型化契約,讓自由工作者能獲得合約保障,同時也給予諮詢服務,使自由工作者在面對不同的難題時,有專業人士能夠給予建議與支持。
最讓自由工作者頭痛的,莫過於不良的業主,惡意偷稿、棄案、壓榨、拖款等等,但自由工作者往往礙於「圈子很小」,不敢提出異議,黑名單也大多只在親友之間流傳,這造成黑心業主永遠有縫可鑽,不斷有新的受害者出現 。
政府如果協助建立黑名單,並且提供媒合、過濾機制,以及遭到棄案時提供補助,對於自由工作者能產生很大的幫助,渡過前期累積經驗的難關。
增加勞檢員的人力,落實勞檢、平權,維護勞工權益。
協助輔導各工會的成立、運作與協商技能,使勞團實力能夠提升,也增加勞工參與工會的意願。
在法規內從市府做起提供合理薪資,受法規限制的部分,大力向中央促成。在民間薪資順利調漲後,公部門也應該配合調漲,以維護公職人員的權益。
公職人員有許多加班的時數無法請領加班費用,市府一方面應該儘可能的減少公職人員的加班情況,一方面也應設法確實發放加班費用,以維護公職人員的權益。
公部門與學校單位的兼任教師與民間業師的鐘點,長期落後於合理標準,導致許多專業的師資授課意願低落,而有教學熱忱的師資則受到虧待。應該逐年檢討予以調高,並且在台北市內提供額外的補貼,好應對中央部會的觀念落後。
無法提供合理薪資待遇的廠商拒絕合作,從市府開始著重勞工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