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正確的規劃,實現居住正義不但能解決市民的痛苦,還能增加市府的財源,進而進行其他社會福利補貼,創造多贏的局面。
比照新加坡的公宅制度,由政府興建15坪(單身或夫妻)與25坪(有小孩或與父母同住)兩種基本規格的房型,讓市民自住使用。總價800萬內,使用權99年。讓市民可以擁有自己的家,可以遷戶籍,不用擔心房東漲租、不租,可以自由裝修。
頭期款不足的市民,可由政府代為籌措,提供額外的優惠貸款補貼,讓市民真的買得起,也透過提供大量的房源,使房價自然下降。
我們目標四年創造十萬戶公宅,如此平均能替市府每年帶來千億財源,都能用來進行其他生養、長照、弱勢的補貼,全民皆能受惠。青年住宅也將成為市府的重要財 源,如此未來無論政黨如何輪替,執政者也會賣力推動這項政策,使居住正義成為永續。
租金改由入住者收入的十分之一計算,真正達到社會住宅的功能,減輕租屋族負擔。同時改革現有「一簽就三年」的僵化制度,住宅租約可長可短,租期最長可達20年,且原住戶可優先續約,確保想長住的住戶居住的權益。
舊有地上權房有地租過高的問題,應該比照一般房屋屋主的賦稅基準,地租比照地價稅計算。
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。過往奢侈稅、房地合一稅等打房政策,其實無法阻止投資客進入房地產市場,在賣出時課稅,也只會導致稅額被加進售價之中,推升房價。應該源頭就增加購買自住以外房子的成本,使投資客難以進入市場,使房子回歸自住使用,如此才能真正抑止房價上漲。
從第4點我們可知房地合一稅是無效的政策,反而徒增自住屋主的負擔。有許多人可能是希望賣舊房、買新房,或是因為資金需求,不得不提早將房屋售出,向這些人課重稅是不合理的。因此我們主張應該讓自住房子的房地合一稅可以減半徵收,才是正確的做法。
我們可以利用補貼的方式來進行減稅,就不需要中央修法一樣可以做到減徵的效果。
落實居住正義,真正支持市民擁有自己的房子。過去錯誤的施政方向導致的社會負擔,應該由政府代為承受,不讓市民受苦才是市府的工作。